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辽地税所[1999]255号颁布时间:1999-10-10
1999年10月10日 辽地税所[1999]255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1999]155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根据我省税收征管的实际情况,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纳入一年一度的地方税收专
项检查之中,不再组织企业所得税单项检查。为了全面、及时地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
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各地应于每年3月10日前将上年企业所得税检查情况形成专
题总结报送省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