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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外埠施工企业缴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流[1999]217号颁布时间:1999-09-16

     1999年9月16日 沈地税流[1999]217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稽查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埠施工企业缴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问题的批复》 (辽地税流[1999]2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埠施工企业缴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问题的批复( 1999年8月6日 辽地税流[1999]204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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