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流[1999]129号颁布时间:1999-06-10
1999年6月10日 沈地税流[1999]129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稽查局: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
信用社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辽财税字[1999]193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1999年4月20日 辽财税字[
1999]193号)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