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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辽财税字[1999]193号颁布时间:1999-04-20

     1999年4月20日 辽财税字[1999]193号 各市财政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1999]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1999年2月10日 财税字[1999]2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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