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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辽地税流[1999]116号颁布时间:1999-05-07

     1999年5月7日 辽地税流[1999]116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省局各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 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1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 免征营业税的通知(1999年4月15日 国税函[1999]18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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