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有线电视台有关收费征收营业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沈地税流[1999]7号颁布时间:1999-01-19
1999年1月19日 沈地税流[1999]7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线电视台有关收费征收营业税问题批
复〉的通知》(辽地税流[1998]4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线电视台有关收费征收营业税问
题批复〉的通知(1998年12月29日 辽地税流[1998]410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