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权限的通知
辽国税所[1999]34号颁布时间:2000-03-25
1999年3月25日 辽国税所[1999]34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管理工作,严格减免税的审批制度,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99
号)规定的减免税审批权限要集中的原则,对我省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的新办
的中央级企业的减免税,由省国税局审批,具体审批程序按辽国税所函[1999]
09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