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辽宁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委 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沈地税综[1998]328号颁布时间:1998-12-19

     1998年12月19日 沈地税综[1998]328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 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沈委发[1998]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执行。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