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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今冬明春开展“压库存、促销售、增效益”活动的通知

沈地税所[1996]398号颁布时间:1996-12-26

      1996年12月26日 沈地税所[1996]398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今冬明春开展“压库存、促销售、增效益” 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工商企业开展库存产(商)品让利大销售、工业品下乡、地产品联展联销活 动期间(1996年11月1日至1997年2月末)实现的销售额,企业要单 独计算,待活动结束后,报市地税局商市城乡建委、水利局、财政局审批,可给 予减半征收新开河维护费免征防洪工程维护费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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