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企业所得税管理处关于印发加强军队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函
辽地税所函[1997]24号颁布时间:1997-12-16
1997年12月16日 辽地税所函[1997]24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管理科(处)、省地方税务局沈阳、大连分局综合科: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加强军队企业所得税征
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做好应由地方
税务系统征收管理的军队企业的界定工作,为明年按国家统一规定恢复对军办企
业征收所得税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