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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沈地税流[1998]220号颁布时间:1998-08-31

     1998年8月31日 沈地税流[1998]220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 复〉》(辽地税流[1998]2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1998年6月2 9日 国税函[1998]39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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