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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电信部门开办电话咨询业务适用税目问题批复的通知

沈地税流[1996]430号颁布时间:1997-01-08

     1997年1月8日 沈地税流[1996]430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电信部门开办电话咨询业务适用税目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6]700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电信部门开办电话咨询业务适用税目问题的批复(19 96年12月14日 国税函[1996]70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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