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彩票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
沈财税字[1997]5号颁布时间:1997-03-20
1997年3月20日 沈财税字[1997]5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地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彩票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财
税字[1996]77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发行体育彩票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中奖人
收入的金额适用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可从代扣的税款
总额中提取2%的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