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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沈地税所[1998]45号颁布时间:1998-02-27

     1998年2月27日 沈地税所[1998]45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各集体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会字[1997]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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