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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明确对备类商品交易市场用房如何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沈地税财[1998]211号颁布时间:1998-08-12

     1998年8月12日 沈地税财[1998]211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省地税局《关于明确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用房如何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辽地税财[1998]1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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