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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鉴定普通发票真伪方法的通知

沈地税票[1997]382号颁布时间:1997-12-11

     1997年12月11日 沈地税票[1997]382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精神,为切实加强普通发 票管理,真正做到以票管税,增加税收,针对我市目前在普通发票管理上存在的 问题,为提高税务人员鉴别普通发票真伪的能力,打击发票违章行为,现将鉴定 普通发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定发票真伪的方法   (一)对伪造发票的识别。   伪造发票是指单位或个人模仿真发票,通过非法手段,制造假发票,并以假 充真的行为。对伪造发票要通过对比如下内容加以识别。   1.发票监制章。我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为椭圆形,长轴3cm,短轴2 cm,内宽0.1cm,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 下环刻有“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有:“辽宁—沈阳”,字体为楷体。 现版发票联均套印大红色的发票监制章印记,在荧光灯下有明显的荧光反映。   2.发票联用纸。现版发票的发票联用纸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提供的水印 纸。颜色为白色,其防伪水印图案的形状为菱形,规格为6.3cm 2.9cm, 内套有椭圆形的税徽轮廓,中间是税务”两个字的拼音字头SW,图案间隔分布 均匀。   原印有黄色底纹的普通发票使用到1996年9月30日,现已停止使用。   3.字轨号码。现版发票的字轨号码由七位数组成,最大数码为1,000, 000,其印色为大红色,在荧光灯下有明显的荧光反映。   4.发票内容格式。伪造发票在内容、式样、规格、字体、位置设定、格式 布局、印刷技术、装订技术等很容易发生错乱现象,与真发票或上级税务机关下 发的“发票样本”核对,就可发现疑点。   (二)对变造发票的识别   变造发票是在已开具的真发票联上通过不法手段和技术处理而增添或改变某 些内容的行为。对变造发票的识别主要采用观察法。   1.填写或改写变造发票。主要观察文字分布位置。字迹笔体、间隔比例、 笔划轻重及运力等来发现疑点,进而辨别真伪。   2.对刮、擦、挖补方法变造发票。通过观察票面出出破损、失去光泽、纤 维松舌、格式模糊或断开、留有原文字残迹等异常现象,发现疑点辨别真伪。   3.对用化学消退方法变造发票。主要观察发票纸地表面失去光泽、纸质变 脆、消退不彻底而留有残迹;后填写上的字迹笔体轻重、粗细易出现差异等,以 此辨别真伪。   二、饮食业定额专用发票的鉴别。《辽宁省沈阳市饮食业定额专用发票》在 右上角印有棕、绿、黄、兰四种颜色,每种颜色发票均分别印有1元、5元、1 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七种字样,发票监制章、发票 用纸等皆符合国家要求。   三、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   最近,我市已发现多起伪造、变造发票事件,严重破坏了税收秩序。由于饮 食业定额专用发票的特殊性,也必将成为少数不法分子非法谋利的首要目标。因 此,必须加强宣传,提高税务干部和广大群众识别假发票的能力,提高警惕,主 动出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发票管理,防止和打击伪造、变造、盗窃、倒 卖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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