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辽宁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是否遏缴税款的通知

沈地税个[1998]161号颁布时间:1998-07-06

     1998年7月6日 沈地税个[1998]161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 人是否追缴税款的通知》(辽地税个[1998]1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