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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沈地税个[1998]160号颁布时间:1998-07-06

     1998年7月6日 沈地税个[1998]160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辽地税个[1998]106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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