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制止向农民乱收费的紧急通知
内地税发[2004]54号颁布时间:2004-07-20
2004年7月20日 内地税发[2004]5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制止向农
民乱收费的紧急通知》(内政办字[2004]24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制止向农民乱
收费的紧急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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