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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1年度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数额的通知》的通知

并地税所发[2001]24号颁布时间:2001-06-26

     2001年6月26日 并地税所发[2001]24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1年度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 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数额的通知》(晋地税二发[2001]27号文)转 发你们,请结合国税发[2000]77号文之规定,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1年度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 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数额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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