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呆帐税金申请审批确认办法》的通知?
并地税计字[2000]27号颁布时间:200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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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29日 并地税计字[2000]27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呆帐税金申请审批确认办法》在六月二十八日召开的全市计会工作会议上讨论
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呆帐税金申请审批确认办法
为了有效压缩欠税,促进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税收会
计制度》,特制定《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呆帐税金申请审批确认办法》。?
一、呆帐税金范围税收会计制度中的呆帐税金有两种类型,一是指欠税期限超过
三年,仍然没有收回的欠税;二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经法定清算后仍
未收因准备核销的欠税。?
二、审批要求?
1、县级地税局要成立呆帐税金审批机构,负责呆帐税金的审核审查、审批确认。?
2、申请确认呆帐税金的欠税年限,按日历日期计算。对欠缴期限超过三年,仍
然没有收回的欠税,经基层征收机关核实后逐户填制“呆帐税金申请审批确认书”
(式样见附表一),并上报县级地税局审批确认,县级地税局对基层征收机关编报的
“呆帐税金申请审批确认书”核实无误后,审批机构集体研究予以确认。县级地税局
编制“呆帐税金申请审批汇总表”(式样见附表二),于每年六月、十二月报市局计
会科备案。?
3、申请确认呆帐税金,将呆帐税金从欠税中分离出来,仅是税务部门内部的一
种欠税处理方法,并不是对欠税的豁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呆帐税金应尽可能地
清收。为满足税收会计核算需要,清收呆帐税金时,在税票备注栏需注明“清收呆帐”
的字样。?
附表一:呆帐税金申请审批确认书(略)
附表二:呆帐税金申请审批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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