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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非国有经济税源普查汇总表》的通知

晋地税征字[1994]第18号颁布时间:1994-12-12

     1994年12月12日 晋地税征字[1994]第18号 各行署、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非国有经济税源普查汇总表》下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填报。1994 年普查情况务于1995年1月10日前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同时报送省普查办公室。 从1995年1月起,每月10日前上报一次。 目前尚未开展普查工作的地、市,应尽快向当地政府汇报情况,并与工商管理、 财政、统计、乡镇企业等部门取得联系,尽快开始普查工作。 附:非国有经济税源普查汇总表(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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