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关于临猗县纺织厂偷税案的公告
晋国税稽告字[2001]第36号颁布时间:2001-09-12
2001年9月12日 晋国税稽告字[2001]第36号
该厂1999年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77926.94元,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少缴增值税
13247.58元;2000年发出商品242900元,未作销售收入,少缴增值税41293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三十二条规定,责令该厂补缴所偷
税款54540.58元,加收滞纳金24586.81元,并处以所偷税款0.5倍的罚款
27270.29元、合计106397.68允此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公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