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晋财预字[1997]48号颁布时间:1997-04-21
1997年4月21日 晋财预字[1997]48号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31号《关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
通知
1997年3月14日 财税字[1997]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1996年1月1日起,《关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有
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12号)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已
经到期,停止执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