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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晋财预字[1997]48号颁布时间:1997-04-21

     1997年4月21日 晋财预字[1997]48号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31号《关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 通知      1997年3月14日 财税字[1997]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1996年1月1日起,《关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有 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12号)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已 经到期,停止执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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