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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制山西省涉外企业普通发票有关事宜的通知

晋地税外发[1998]13号颁布时间:1998-04-01

     1998年4月1日 晋地税外发[1998]13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按照晋地税征字(1997)第38号通知精神,为尽快完成新旧发票换版的衔 接工作,现将印制涉外企业普通发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加强涉外企业普通发票的印制管理,降低发票印制成本,涉外企业所用发 票由省局涉外税处统一印制,并加注英文。 二、各地市所需发票按《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涉外发票种类一览表》(见附表)所 列发票种类在4月底前按一年需要量上报省局涉外税处。 三、如果附表所列发票式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行设计, 同时上报省局核批,统一印制。 四、新印制的涉外企业发票于7月1日启用,在此之前涉外企业暂使用内资企业 发票。 五、各地市要提前做好新旧发票换版的衔接工作,建立健全严密、规范的涉外发 票管理制度。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涉外发票种类一览表 发票名称 每本份数 规格 适用范围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统一收款收据 25 40开 适用资金往为及非经营性结算业务 山西省公路货物运输发票 25 24开 适用于公路货物运输业务 山西省建筑业发票 25 40开 适用于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 其他工程作业业务 山西省文化体育业发票 50 40开 适用于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 山西省娱乐业发票 50 40开 适用于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的业务 山西省娱乐业定额发票 50 48开 适用于保龄球、桑拿等娱乐活动 山西省代理业发票 25 40开 适用于从事各项代理业的单位和个 人 山西省旅店业发票 50 40开 适用于从事旅店业的单位和个人 山西省饮食业定额发票 50、25 48开 适用于各种经济类型的饮食业 山西省租用业发票 25 40开 适用于从事租赁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收取租赁费 山西省洗染、照像业发票 50 24开 适用于洗染、照像业务 山西省停车场收费定额发票 50 96开 适用于各类停车场所收费业务 山西省其他服务发票 50 40开 适用于服务业中除使用专用发票以 外的各类服务 山西省转让无形资产发票 25 40开 适用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权、 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 、商誉等业务 山西省销售不动产发票 25 40开 适用于销售不动产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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