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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有关税费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晋地税流发[1999]10号颁布时间:1999-03-12

     1999年3月12日 晋地税流发[1999]10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1998]8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有关税费问 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各地对文中税费有免征的,一律要补征入 库。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有关税费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1998]842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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