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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线电视台有关收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晋地税流发[1999]4号颁布时间:1999-02-02

     1999年2月2日 晋地税流发[1999]4号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1998]7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线电视台有关收费征收营业税问 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线电视台有关收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1998]748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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