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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营业税先征后返政策问题的通知

晋财税字[1999]38号颁布时间:1999-10-10

   1999年10月10日 晋财税字[1999]38号 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37号“关于停止执行中国农 业发展银行营业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199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 实行的营业税先征后返政策。从1999年起,农发行省分行按营业税有关规定如数 缴纳营业税。 二、我省农发行省分行及其以下机构缴纳营业税继续执行由省级分行集中统一缴 纳的规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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