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执行修改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流发(2000)34号颁布时间:2000-07-31
2000年7月31日 晋国税流发(2000)34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国税
发(2000)1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晋国税流发(2000)21
号对我省饲料企业的有关规定要求仍然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2000年
7月19日 国税发[2000]132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