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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省政府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挂钩机制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7]275号颁布时间:2007-11-28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政[2007]1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做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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