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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7]182号颁布时间:2007-08-06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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