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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体税收定额双公开推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国税发[2006]255号颁布时间:2006-12-31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个体税收定额管理软件推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个体税收定额双公开推行工作方案

  为适应个体税收发展形势,全面落实《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6号令)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公平、公正、公开的个体税收环境,切实提高我市税收征管质量,市局在桥东区国税局进行了个体税收定额双公开试点。为在全市推行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推行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个体税收定额双公开就是公开增值个体纳税人的定额核定情况和实际缴税情况。这是全面加强个体税收管理的重大举措;是个体纳税与个体税收管理全方位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体现;是全面规范个体定额户纳税行为和规范税务干部和管理行为的有效方法之一。“定额双公开”既符合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又是依法治税、杜绝漏征漏管的必要手段;既是国家惠民政策、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又符合办税公开、加强社会监督的原则。
  个体税收定额双公开有两层含义。一是“公开内容”双公开,既公开增值税个体纳税人的定额核定情况,又公开税款的实际缴纳情况。二是“公开方式”双公开,即将纳税人定额核定及税款缴纳情况在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集中公开和在纳税人经营地分户公开。
  通过个体税收定额双公开,要达到以下目标:一是增加个体税收管理的透明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是增加税务干部定额核定的客观性,增强定额的准确性;三是增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之间互相监督的积极性;四是提高纳税人依法缴税的自觉性;五是方便各级税务干部对个体税收定额工作的监督。使我市个体税收征管工作实现大的跨越。
  二、推行范围
  个体税收定额双公开的范围包括市区、城区、集贸市场、乡(镇)和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有门脸的个体定期定额户。
  三.加强领导 明确职责
  为保证定额双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市局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组织领导全市个体定额双公开工作的推行。
  (一)组织机构:
  1.定额双公开推行工作委员会:
  主任:李彦平
  副主任:岳平子  张博
  委员:彭恩民  赵跃坤  王辉  孙玉英  谷聪慧
   齐立新 夏文欣
  2.推行工作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和督导组。
  (1)工作组
  组长  岳平子
  副组长:彭恩民  
  成员:孙玉英  齐立新  张向军  张红霞
  (2)督察组
  组长:张博
  副组长:赵跃坤  王辉
  成员:谷聪慧 夏文欣  郭惠娟  吴欣
  (二)工作职责
  1.定额双公开推行工作委员会
  (1)负责审议通过我局的定额双公开工作推行方案;
  (2)处理解决在推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
  (3)负责对严重影响推行工作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处分。
  2.工作组
  (1)负责推行方案的制定;
  (2)监督指导推行工作,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宣传、解释;
  (3)对推行工作进行验收。
  3.督察组
  (1)负责制定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对推行过程中渎职、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理和两制追究。
  (2)对推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相敬如宾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推行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推行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7年2月1日——2月28日)
  1.摸清户籍底数,清理漏征漏管。凡是有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必须办理税务登记,并打印税务登记证。凡是无营业执照但在管辖范围的业户属无证户,必须纳入综合征管信息系统(CIAIS)无证户模块管理,填写《税务登记表》进行系统登录,但不打印税务登记证。
  2.摸底同时对纳税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法律遵从度。
  3.为公平税向着,对不合理定额进行调整。对月核定销售额临界起征点的纳税人要慎重审核。对同行为、同规模的相邻业户定额要确保公开、公平定额。
  4.各单位应视不同情况将此次摸底新增业户仔细分类,制定不同的处理方案,为后续管理打好基础。
  5.确定需进行双公开的户数,领取“个体税收定额双公开”标识牌。
  (二)推行阶段(2007年3月1日——3月31日)
  1.正式实施定额双公开。推行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有证户、无证户)都将如实公示定额核定、缴纳情况。起征点以下纳税人也如实公示其享受增值税减免情况。纳税人采用分户悬挂定额公开标识方式进行公开,税务机关则在所在地公开纳税人定额核定、缴纳情况。
  2.各单位要密切监控摸底阶段新增业户的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情况,确保申报率、入库率达标。
  3.为确保此次定额双公开工作的推行成功,各单位办税服务厅要设立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的绿色通道,方便纳税人顺利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其他有关部门也应全力配合此项工作。
  (三)验收阶段(2007年4月1日——4月30日)
  1.2007年4月1日——4月20日,各局对本单位各税务分局(所)的定额双公开情况进行验收、检查。
  2.2007年4月21日——4月30日,各单位上报本局推行总结。市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推行情况进行不同形式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 认真组织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解决税务干部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做好在推行工作中克服各种困难和阻力的思想准备,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行计划,认真抓好个体税收定额双公开推行工作。
  推行工作中既要依照法定程序办事,又要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如遇推行难度较大的业户、市场,或遇棘手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推行工作委员会或工作组汇报,以采取适当方法处理解决。
  (二)扎实推进 按时完成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要求的时间进度完成推行工作。
  (三)加强监督 依法追究
  各单位要加强对推行工作加强监督。凡是由玩忽职守耽误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的,故意阻挠、影响定额双双开工作推行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建立机制  保证长效
  个体税收定额双公开工作是加强个体税收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在推行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行业,保证此项工作健康开展,成为加强个体税收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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