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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5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计划编制问题的报告

冀地税发[2005]42号颁布时间:2005-07-01


省人民政府:
  2004年,我局加大工作力度,狠抓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超额完成了征收计划,并专门向省政府写了工作情况报告,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认可。但是,由于收入增幅较快,给今年的征收计划编制带来了很大压力。近期,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劳动厅针对2005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划问题进行了协商,各方存在一定分歧。现将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按实际费源测算,全省地税系统计划征收总额为124亿元
  我们认为,年度征收计划应该在认真分析上年完成情况和充分考虑今年增减收因素的基础上,依据实际费源状况科学确定。2004年全省地税机关共征收企业基本养老保险109亿元,比2003年增收21.24亿元,增长24.2%。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2004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由27%上调到28%,直接增加费额4亿元;二是由于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加大,改制破产企业一次性补缴以前年度欠费3.5亿元;三是当年买断工龄人员预缴以后年度费款0.8亿元,参保扩面人员一次性补缴以前年度费款0.7亿元,合计1.5亿元。
  以上三项非正常因素共计9亿元,剔除以上非正常因素,2004年正常入库的费款为100亿元,比2003年实际增长14%。
  (一)2005年当期费款增收因素合计18亿元
  1.按照省劳动厅提供的2005年全省综合工资增长12.63%计算,当期费款预计增加13亿元(2004年全省地税机关共征收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109亿元,扣除清理欠费6亿元,当期费款为103亿元)。
  2.按省劳动厅提供的数据,全年计划参保扩面15万人,可增加费源2.8亿元。
  3.按照《河北省2004年度社会保障基金决算》,截止2004年度累计欠费余额为32.9亿元,按规定的25%的清欠率预计清欠8.2亿元,比上年增收2.2亿元。
三项增收因素合计18亿元。
  (二)2005年当期费款减收因素合计3亿元
  1.按省劳动厅提供的数据,全年预计新增退休人员7.4万人,减少费源2.5亿元。
  2.按省劳动厅提供的数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减少缴费人员1.3万人,减少费源0.5亿元。
  两项减收因素合计3亿元。
  各项增减收因素相抵,全年预计增收15亿元。2005年预计全年收入额应为124亿元。
  二、省劳动厅提出的计划征收额为131.2亿元,与实际费源状况差距较大
  省劳动厅提出的2005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计划征收总额为131.2亿元。经分析,我们认为:
  一是按照省财政厅编制的《河北省2004年度社会保障基金决算》,2004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16.2亿元,比地税机关实际征收额109亿元多收入7.2亿元,也就是说,2004年全省约有7.2亿元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没有通过地税机关征收入库,而直接缴入了财政专户。
  按国家规定,2005年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取消,此部分由财政代扣的费款约2亿元将不复存在。因此,今年直接缴入财政专户的费款约5.2亿元。这部分收入的征收计划不应下达给地税机关。
  二是截止2004年底,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欠费余额为32.9亿元。按规定的25%的清欠率计算,全年预计清理欠费8.2亿元。省劳动厅计划提出的9.8亿元的清欠指标,与实际费源情况相差约1.6亿元。
  两项合计,应调减计划征收额6.8亿元,计划征收总额应为124.4亿元,与我们实际费源测算的结果基本一致。
  三、将2005年收入增长率确定为14%比较合理
  2005年劳动部门提出的扩面指标为15万人,比2004年减少5万人,将造成费源增幅下降约1%。同时,从目前经济运行态势看,近期冶金等部分重点行业经济效益下滑,必将影响下半年的缴费能力。因此,我们认为,今年计划增幅不应超过14%。
  从近几年的计划增长比例看,2002年、2003、2004年计划征收额分别为75亿元、82.6亿元、98.46亿元,分别比2001年、2002、2003年实际征收额增长10.46%、7.42%、12.20%。如果今年计划征收124亿元,将比上年实际征收额增长14%,高于前三年的计划增长比例。
  上述测算结果不包括没有通过地税机关征收入库的部分。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建议:一是将2005年地税机关征收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计划确定为124亿元,是积极可行的;二是由于大量费款没有通过地税机关征缴入库,省政府应按地税机关直接征收部分下达地税系统年度征收计划。
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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