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从事出租车等客运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石国税函[2004]256号颁布时间:2004-10-21

     2004年10月21日 石国税函[2004]256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出租车等客运业务的外商投资 企业适用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冀国税函[2004]392号)转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出租车等客运业务的外商投资 企业适用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