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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代征代扣税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石国税发[2004]210号颁布时间:2004-11-01

     2004年11月1日 石国税发[2004]210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代征代扣税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国税发[200 4]1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代征代扣税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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