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现金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

石国税发[2004]158号颁布时间:2004-08-10

     2004年8月10日 石国税发[2004]158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 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现金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 (冀地税发[2004]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河北省财 政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现金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