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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阿(阿尔巴尼亚)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4]486号颁布时间:2004-11-17

     2004年11月17日 冀国税函[2004]48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阿(阿尔巴尼亚)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 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4]110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 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阿(阿尔巴尼亚)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 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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