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税收退库问题的复函》的补充通知

冀国税办发[2003]2号颁布时间:2003-01-10

     2003年1月10日 冀国税办发[2003]2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总局办公厅关于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税收退库问题的复函》的补充通知(国税 办发[2002]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税收退库问题的复函》的补充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