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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3]56号颁布时间:2003-04-14

     2003年4月14日 冀国税发[2003]5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国税发[2003]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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