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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合作项目有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04]46号颁布时间:2004-08-02

     2004年8月4日 冀财税[2004]46号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合 作项目有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82号)转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合作项目 有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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