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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3]51号颁布时间:2003-03-10

     2003年3月10日 冀地税函[2003]51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转发给你们,望 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和《内部会计 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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