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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省电力公司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指标分配的通知

石国税函[2004]32号颁布时间:2004-02-04

     2004年2月4日 石国税函[2004]32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省电力公司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 指标分配的通知(冀国税函[2003]6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省电力公司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指标 分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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