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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秦皇岛金海特种食用油工业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冀国税函[2004]233号颁布时间:2004-04-27

     2004年4月27日 冀国税函[2004]233号 秦皇岛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秦皇岛金海特种食用油工业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的请示》(秦国税发[2004]52号)收悉。秦皇岛金海特种食用油工业有限公司, 是于2002年12月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980万美元,注册资本 810万美元,主要生产销售各类起酥油、人造奶油及其它特种食用油,属国家《外商 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该企业2003年购买国产设备投资金额 6697250. 98元(不含应退的增值税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00]49号)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90号)的规定,同意该企业2003年购买的国产 设备投资6697250.98元的40%即2678900.39元,可从2003年 比2002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不足抵免的可以延续抵免,但抵免期限最长不 得超过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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