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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推行情况数据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2]427号颁布时间:2002-10-23

     2002年10月23日 冀国税函[2002]427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推行情况数据管理系统运行的 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46号)转发给你们,现对用户注册等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总局要求,各级迅速登陆金税工程技术支持网站,并通过金税工程广域网 访问网址:HTTP://130.9.1.248/LZS进行用户注册。   二、在用户注册时,用户代码和地区编码统一按稽核系统的“本级税务机关编码” 填写,如:石家庄市为130100,石家庄市长安区为130102;单位名称统一填写单位全称, 如正定县国家税务局。   三、首次录入数据时,界面显示的“09”月初已发行纳税户”录入9月初的实际数据, “本月新发行纳税户”录入9月份的实际发行数,“本月注销已发行纳税户”录入9月份 的实际注销户数。   四、上报数据时,各级一定要认真核对相关数据,确保信息录入和数据上报准确 (数据上报以后只有总局有更改权限)。   五、各市于10月28日前,通过系统广域网/流转税处/部门公用文件/金税工程/ 防伪税控管理系统向省局反馈各地注册情况。   内 部 明 电    签批  发往  见报头   签章   等级 特急 部委号 国税发明电〔2002〕46号 中机号 128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推行情况数据    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及时掌握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推行情况,进一步做好增值税防伪税控开 票子系统的推行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和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了“增值税防伪 税控开票子系统推行情况数据管理系统”。该系统通过金税工程技术支持网站发布,于 10月份正式运行,通过金税工程广域网的访问地址为:HTTP://130.9.1.248/LZS。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系统由总局、省(级)、地市(级)和区县(级)国税系统流转税管理部门 管理和使用。   二、各级用户在2002年10月28日前进行用户注册,超过上述期限,系统将关闭用户 注册功能。   三、各级税务机关数据上报时间:区县级为每月1—5日,地市级为每月6—10日, 省级为每月11—15日。以上数据上报时间遇节日顺延。2002年9月份的数据上报截止时间 为10月31日。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要高度重视该数据管理系统的 运行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下级部门的信息录入及数据上报工作,确保信息录入和数据上 报及时准确。   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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