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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多元化申报纳税改革的意见

冀国税发[2002]167号颁布时间:2002-10-08

     2002年10月8日 冀国税发[2002]167号   为了促进税收征管改革和加速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规范和 改善服务手段,优化服务质量,降低征纳税成本,简化纳税手续,方便申报纳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管改革和 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多元化申报纳税改革实施意见。   一、多元化申报纳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多元化申报纳税改革的指导思想:以深化税收 征管改革和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为目标,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为核心,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指导方针,逐步实现以电子申报纳税为主,手工申报纳税为 辅的多元化申报纳税格局,全面增加申报纳税的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征管质量。   二、多元化申报纳税的实施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多元化申报纳税是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税收信息化外部信息采集的重要途径,不仅涉及到申报信息、完税信息的采集, 还涉及到税务登记、税款延期管理、发票管理、政策法规通报等信息的采集,同时还涉 及到与有关部门(银行、金库、工商、地税等)数据的交换,无论硬件平台、软件平台 和安全机制,还是实施内容、工作安排,都要统筹谋划,分步实施,确保多元化申报纳 税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依法实施的原则。实施多元化申报纳税改革,必须遵循法治的原则,严格按 照税收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精简效能的原则。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改革,是为了提高税务信息化的应用 程度,降低征纳成本,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必须精炼程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四)自愿选择的原则。实行多元化申报纳税改革,必须坚持纳税人自愿选择申报 纳税方式的原则,税务机关不得强制纳税人实行不适当的申报纳税方式。   三、多元化申报纳税改革的内容 (一)多元化申报纳税改革的含义。多元化的申报纳税,既包括申报方式的多元化, 也包括纳税方式的多元化。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方式进行改革,就是改纳税人到税务机 关申报纳税的单一方式,为纳税人利用微机、网络、软件、电话等现代化科技手段,依 托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网点、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和税银电子网络,逐步 实现申报纳税的电子化和申报纳税的一体化。   (二)现阶段多元化申报纳税的种类。   1.申报方式主要包括:   (1)直接申报(到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表、软盘申报、IC卡申报);   (2)邮寄申报; (3)网上申报; (4)电话申报; (5)简易申报; (6)其他方式申报。   2.纳税方式主要包括: (1)直接缴税(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2)自核自缴;   (3)委托金融机构(简称银行)划缴; (4)委托代征。包括到金融网点申报委托银行代征,委托其他单位和组织代征。   (三)积极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方式。实施多元化申报纳税改革,就是要根据 税收信息化的建设要求,依据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以推行网上申报、电话申报、 简易申报和委托金融机构划缴税款为重点的电子申报纳税方式。推行初期允许各种申报 纳税方式共存。随着推行工作的不断深入,逐步实现的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简易申报 和委托银行划税为主,直接申报纳税、邮寄申报纳税等申报纳税方式为辅的申报纳税格 局。   网上申报、电话申报和简易申报的定义。   1.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是指纳税人借助电话网、专线网、因特网、税银网等网络传 输系统,利用计算机和申报纳税软件,以电子手段完成纳税申报的一种方式。   2.电话申报。电话申报是指纳税人借电话网、银行和税务网络资源和电话申报软件, 利用电话进行申报的一种方式。   3.简易申报。是指纳税人借助金融网点点多面广的优势和税银网络资源,委托金融 机构在其存款帐户中划转税款即视为申报的一种简便申报方式。   四、电子申报方式的适用范围 (一)网上申报方式,适合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小规模纳税 人、非增值税企业。对于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指暂时不具备微机和有关设备,或不 能使用电话报税的小规模企业)的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机构,代理网上申报业务。   (二)电话申报方式,适合于只缴纳增值税、所得税且核实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 (包括小规模企业和核实征收的个体户)。对既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又要缴纳消费税 的纳税人,不适用电话申报方式。   (三)简易申报方式,适合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业户。对于采取发票加定额 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既可以实行电话申报,也可以实行简易申报方式。实行简易申 报方式时,其定额部分可以采取委托划款方式缴纳税款,开具发票部分的税款可以在购 买发票时缴纳。   五、电子申报的税款缴纳方式和完税凭证   (一)多元化电子申报的缴税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简易申报方式申报 的纳税人,其应纳税款,一般应由金融机构从其开设的帐户中划缴到金融机构内设的 “待报解财政款项”帐户。对金融机构划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   (二)统一多元化电子报税的完税凭证。为了适应多元化电子报税的需要,多元化 电子报税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   (三)改革税收会计凭证。为了适应税收会计核算的要求,实施电子报税后,对税 收会计原始凭证进行适当的改革。对实行电话申报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以计算机打印 的“电子报税清单”作为税务会计的应征凭证,以计算机打印的“划缴税款清单”作为 税务会计的征解凭证;对实行简易申报“双定户”以“划缴税款清单”作为税务会计的 应征、征解凭证。   六、实施多元化电子报税的要求和手续 (一)建设税银网络,为给电子申报纳税创造条件,更好地开展电子申报纳税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应与网点较多、联网情况较好、服务优良的金融机构(省局暂定:农业银 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信用社为税务机关电子报税的划缴税款的合作单 位,各市需要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的应报省局批准,由省局提供接口标准和业务需求) 加强合作,共同搞好多元化申报纳税的推行工作。税银网络建设的具体协作办法,由各 市国税局负责与金融单位商定。对于有合作关系的金融机构,税务机关应当与其签定 《委托划缴税款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   (二)建设分网报税平台。为了适应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减少 税务信息化建设维护费用,省局与有关通信公司合作开发分网报税平台,统一建设申报 纳税网站,推行Web报税方式,统一搭建电话语音报税平台,全面起用全国统一的电话报 税号码“12366”和统一的Web报税网站网址为“www.hb12366.gov.cn”。   (三)建立以市为单位集中数据的电子申报纳税模式。为了适应信息化建设要求, 与推行CTAIS集中数据模式相一致,实施多元化电子报税,一律以市为单位集中数据,停 止以县级为单位推行多元化电子报税方式。已经以县为单位实施的多元化报税单位,要 随着多元化报税的推广进程,逐步整合到以市为单位集中数据的模式上来。   (四)统一多元化电子报税业务需求和报税软件。多元化电子报税软件由省局确定 的公司负责开发,软件开发的业务需求由省局统一提出,以便规范全省的多元化电子报 税工作。对多元化电子报税软件,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在全省推广。   (五)覆行审批手续。实施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应持税务登记副本向税务 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邮寄(电子)申报申请审批表》,报县级国家税务局审批。县 级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合适的电子报税方式,符合条件的应及时 审批并通知纳税人。   实行委托银行划缴税款方式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缴税专用帐户,并与 缴税帐户开户行签订《划缴税款授权委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已在 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其他存款帐户的,应从中选择确定一个缴税帐 户;对未在合作的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其他存款帐户的,可经人民银行审批, 在合作的金融机构开立一个缴税专用帐户。   税务机关应当向被确定为实行委托银行划缴税款的纳税人发放《电子申报纳税事项 告知书》,明确纳税人的权利、义务、责任和有关注意事项。税务机关发放《电子申报 纳税事项告知书》时,应填写《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七、多元化报税有关业务的处理 (一)电子申报的内容。网上申报的内容包括:各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需 要向税务机关报送的其他资料。电话申报的内容包括:增值税、所得税两个税种。电话 申报时,只申报应纳税额,电子申报表由软件反算得出。   (二)纸质申报资料的处理。实施网上申报和电话申报的纳税人,应当继续向税务 机关报送纸质纳税申报资料。为了方便纳税人,纸质申报资料可于网上申报和电话申报 后的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   委托税务代理机构代理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其纸质申报资料由税务代理机构当月向 主管税务机关代为报送。   纸质申报资料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报送,也可以邮寄报送。   实行简易申报方式申报纳税的个体双定户,其定额不超过法定调整幅度时,不再报 送纳税申报表,及时完税即视为已经申报。   (三)申报数据的确认与处理。纸质申报表数据与电子申报数据不一致时,以纸质 申报数据为准。   (四)完税凭证的打印和取得。电子报税的完税凭证由金融机构负责打印。纳税人 可在征期过后的任何时间到金融机构取得完税凭证。   (五)纳税人电子申报、纳税时间的确定。实行网上申报和电话申报的纳税人,以 税务机关报税服务器接收到的申报数据的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以金融机构计算机系统 记录的划扣税款的日期,为实际纳税日期。   (六)延期申报的处理。已经批准为延期申报的网上申报和电话报税的纳税人,按 照去年同期或上期缴纳的税款,可通过网络或电话预缴税款,待正式申报后,再行办理 税款的抵、补、退手续。   (七)电子申报纳税系统的开放时间及有关问题的处理。电子申报纳税系统只在征 期内开放。实施电子报税的纳税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 理申报纳税事宜。违反税收法律的,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理:   1.纳税人如出现计算机、通讯线路故障,不能通过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的;   2.逾期申报纳税的; 3.因为纳税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不足,导致划税不成功的; 4.纳税人缴纳欠缴税款、滞纳金的;   5.纳税人缴纳税务机关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的。   实行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到办税厅办理申报纳税事宜时,应报送申报软盘、或IC卡和 纸质申报表。实行电话报税的纳税人到办税厅办理申报纳税事宜时,应携带纸质纳税申 报表。   (八)实行委托金融机构划税的纳税人,其实际营业额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 定额20%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申请审批表》。税务机关要根 据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按照调后不调前的原则,调整其应纳税定额。   (九)对于不能纳入税银网络实行电子申报纳税方式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委托 纳税人所在地的金融机构代征代缴税款。有关申报资料由金融机构代收代转。   (十)网上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抵扣联审核   为了方便纳税人,对网上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抵扣联审核,可以随纸质申报资 料的报送一并报审。   八、多元化电子报税的实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国税机关要牢固树立科技加管理的观念,进一步 提高认识,将多元化申报纳税的推行工作作为突破现有征管手段、真正提高征管质量和 效率的重要工作来抓,实现征管技术手段由传统方式向现代科技的转变,推动新一轮税 收征管改革向纵深发展。省局在征管改革办公室下设多元化报税改革小组,张平信任组 长,张普选、赵国宏、刘兴无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多元化报税软件的开发、推广及有关 部门的协调。各市国税机关要成立多元化申报纳税改革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将我省申 报纳税方式改革推向一个新阶段。   (二)广泛宣传,强化服务。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的改革,是一项前所未有的新工 作,是一项纳税人、税务机关及有关合作单位都有益的工作,为了取得广大纳税人和社 会有关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开展对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   同时要及时组织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以优质的服务,保证推行工作的顺利 进行。   (三)严格履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的有关手续,搞好电子申报纳税的整合工作。 各市国家税务局在推行多元化电子报税过程中,必须按照省局的规定统一实施,严禁以 区县为单位开展多元化电子报税工作。对于已经开展的单位,一是要按照省局文件的规 定,规范和补办有关手续;二是按照省局确定的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及其适用范围进行 整合,将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统一到省局的统一规定上来。   (三)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多元化申报纳税有关的数据接口,有关文书,由省局 统一设计,各地按照省局要求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紧密配合。征 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提供业务需求,签定有关协议、开展相应培训、资料传递等工作; 计会部门负责对指定金融单位税款征收的监督管理、完税凭证的改革、代征税款的汇解 入库、核算对帐等工作;信息中心负责多元化申报纳税的技术设计和技术保障。   在推行多元化申报纳税工作中,各市要制定推广方案,报省局批准后实施。要不断 总结经验,推行中遇到问题和建议及时上报省局。   附件:1.《委托划缴税款协议书》    2.《划缴税款授权委托书》    3.《电子申报纳税事项告知书》   4.《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略)   5.《邮寄(电子)申报申请审批表》(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略)    7.《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申请审批表》(略) 附件1:   委托划缴税款协议书   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税务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更好的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根据有 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调,签定如下委托划缴税款协议:   一、划缴税款的范围乙方按照甲方的电子划缴税款指令划缴以下税种的税款:增值 税、消费税、内资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二、划缴税款的方式乙方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和纳税人的授权委托从其缴税专用帐 户中划缴税款。   三、相关手续1.甲方责成有关纳税人到乙方的营业网点开设划缴税专用帐户,或由 乙方按甲方要求从纳税人已在乙方开设的基本存款帐户或者其他存款帐户中确定一个缴 税帐户,乙方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2.为了维护乙方和纳税人的合法权利,乙方在划缴纳税人税款之前,甲方责成有关 纳税人与乙方签定《划缴税款授权委托书》。   3.乙方负责打印并向纳税人给付完税凭证。完税凭证由甲向乙提供。   四、技术支持 1.为实现申报纳税一体化需要,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建立与甲方连接的计算机 网络系统,并保障运行畅通。乙方要确保在税款的征收期内,按照税务机关的划缴税款 指令,负责将税款从纳税人缴税帐户上划转到“待报解财政款项”帐户,汇总已划缴税 款。   2.乙方负责自行开发与税务机关接口软件和完税凭证打印软件的开发。甲方负责提 供乙方软件开发的业务需求。   3.乙方应于___________终了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告划缴税款情况。经与甲方核 对发现有误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   五、法律责任 1.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修订与废止,致使本协议全部或部分失效时,甲方 应及时通知乙方修订或废止本协议。   2.按照税收法律的规定,甲方享有对乙方划缴税款工作的管理与检查的权力。乙方 必须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关于划缴税款的有关规定,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甲方有权按照 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因违反划缴税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如乙方欲单方 面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允许甲方因乙方终止协议所造成的工作、业务、技 术调整,待甲方工作、业务、技术调整结束后,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承担因 单方终止协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协议执行 1.甲、乙双方就划缴税款情况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解决划缴税款工作中的问题。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升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附件2:   划缴税款授权委托书   一、委托人(纳税人)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税务登记证号码:   缴税帐号: 地址:    电话: 二、受托人基本情况:   受托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三、授权委托事项   委托人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和税务机关电子报税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就 电子报缴税问题,委托受托人从委托人确定的缴税帐号中划转税款。划转税款的时间为 每个月的税款征收期内。   四、责任区分   1.委托人应保证帐户资金数额大于应纳税款,以保证税款的及时划转。因委托人存 款不足造成受托人不能及时划转税款的,其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帐户密码由委托人自选设定、保密和修改。因委托人自己的原因,造成 泄密,其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3.受托人只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内受理委托人的电子报缴税款业务,超过缴税期限 所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因受托人的原因,致使纳税人应缴税款未 能按时划缴造成损失的由受托方负责赔偿。   4.本授权委托自双方签字起升效。   5.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签字:       受托人盖章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附件3:    电子申报纳税事项告知书 纳税人名称:   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兹决定对现行的申报纳税方法进行改革,大力推行电子 报税制度。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请认真遵守:   一、实行委托银行划转税款的“双定户”,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有关规定,可简化申 报手续,纳税人完税后即视同已经进行了申报,不再报送纸质纳税申报表。但是纳税人 的实际销售额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销售额20%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变更纳 税定额申请审批表》,申请调整纳税定额。如果纳税人的实际销售额超过税务机关核定 的销售额20%不进行申报的,一经查实按偷税处理。实行委托金融机构划税的个体双定 户,其定额不超过法定调整幅度时,不再报送纳税申报表,其及时完税即视为已经申报。   二、实行电话报税和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在征期内以电子方式进行纳税申报后,纸 质纳税申报资料可在纳税人电子纳税申报后的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可以直接报送,也可以邮寄报送。   三、电子申报纳税系统的开放时间及有关问题的处理。电子申报纳税系统只在征期 内开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纳税事宜。违反税 收法律的,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理:   1.纳税人如出现计算机、通讯线路故障,不能通过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的;   2.逾期申报纳税的; 3.因为纳税人在合作的金融机构存款不足,导致划税不成功的;   4.纳税人缴纳欠缴税款、滞纳金的; 5.纳税人缴纳税务机关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的。   实行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到办税厅办理申报纳税事宜时,应报送申报软盘、或IC卡和 纸质申报表。实行电话报税的纳税人到办税厅办理申报纳税事宜时,应携带纸质纳税申 报表。   四、电子申报的内容。网上申报的内容包括:各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需要 向税务机关报送的其他资料。电话申报的内容包括:增值税、所得税两个税种。电话申 报时,只申报应纳税额,电子申报表由软件反算得出。   五、申报数据的确认与处理。纸质申报资料数据与电子申报数据不一致时,以纸质 申报数据为准。   六、完税凭证的打印和取得。电子报税的完税凭证由金融机构负责打印。纳税人可 在征期过后的任何时间在金融机构取得完税凭证。   七、纳税人电子申报、纳税时间的确定。实行网上申报和电话申报的纳税人,以税 务机关报税服务器接收到的申报数据的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以金融计算机系统记录的 划扣税款的日期,为实际纳税日期。   八、延期申报的处理。已经批准为延期申报的网上申报和电话报税的纳税人,按照 去年同期或上期缴纳的税款,可通过网络或电话预缴税款,待正式申报后,再行办理税 款的抵、补、退手续。   九、因纳税人在金融机构存款不足导致纳税人不能足额缴纳税款的,由纳税人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纳税人遇其他不明事项时,请及时向主管机关咨询。   以下内容由有关单位在告知书发放时填写:   税务机关咨询电话: 网通集团河北省通信公司咨询电话: 金伟华河北分公司咨询电话:   告知时间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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