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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地税函[2003]第79号颁布时间:2003-05-29

     2003年5月29日 石地税函[2003]第79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税各分局:    现将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地税函 [2003]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 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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