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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冰岛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冀国税外发[1997]22号颁布时间:1997-04-03

     1997年4月3日 冀国税外发[1997]22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税发[1997]6号《关于我国政府和冰岛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生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冰岛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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