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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缴纳所得税涉及税收协定若干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外发[1995]64号颁布时间:1995-08-31

     1995年8月31日 冀国税外发[1995]64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税发[1995]1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 缴纳所得税涉及税收协定若干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缴纳所得税涉及税收协定若干问题 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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