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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企业重新占有登记和换发新的产权登记表证工作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0]231号颁布时间:2000-09-13

     2000年9月13日 冀国税函[2000]231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企业重新占有登记和换发新的产权登记表证工作的 通知》(国税函[2000]68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总局文件的要求执 行。各单位务必于2000年9月25日前把有关资料上报省局计会处。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企业重新占有登记和换发新的产权登记表证工作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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