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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冀国税外发[1995]73号颁布时间:1995-09-20

     1995年9月20日 冀国税外发[1995]73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63号《关于修订〈中外合作开 采陆上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 暂行规定》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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